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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司法文明的历史特征及其意义——以宋代为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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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录时间:
2023-12-25 11:18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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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司法文明的历史特征及其意义——以宋代为例 时间 : 2023年12月22日 19时00分 地点 : B校区法学楼210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 : 陈景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一、为什么选择以宋代为例说明中华司法文明的特征?宋代时律典已非常成熟,断案的方法也有了较大发展,出现了很多高水平律学著作,说明宋代是我国古代司法文明的一大高峰。二、中华司法文明的历史特征:1.以人为本、明德慎罚的司法原则;2.情理法和谐统一的司法理念;3.执法原情、调解息争的司法目的;4.“以五声听狱讼”的司法方法;5.以注释律学为指引的司法实践。三、中华司法文明的现代价值1.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;2.治官、治吏及治民的平衡;3.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兼顾; 主讲人简介: 陈景良,男,1958年12月出生,河南鹿邑人。法学博士,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中国法学会理事、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、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等。在《法学研究》、《中国法学》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,多篇论文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《人大复印资料》、《律师文摘》等转载。近年出版著作及教材10余部。 作者 : 法学院 阅读 : 0 相关热词搜索 : 上一篇:浙江大学马述忠教授学术讲座 下一篇:最后一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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